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根据规定,企业委托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2/3部分加计扣除,我理解的就是在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时候,首先调增不允许抵扣的20%,再调减加计扣除部分,为什么这道题答案体现出来的是境外研发费全额扣除,不用调增呢?请老师答疑,非常感谢(对应题中第三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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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80%和2/3是对加计的
原来正常支付的还是要正常扣的
2023 06/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