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感觉答案不对,老师看下



您好,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100×50%=50(万元)。 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已纳税款=100×40%=4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50万元,因此经营所得的已纳税款40万元可以全额得到抵免。 在甲国需补税=50-40=10(万元)。 特许使用权所得的抵免限额=50×10%=5(万元)。来源于乙国特许使用权所得已纳税款=50×15%=7.5(万元),大于抵免限额5万元,实际抵免额为5万元,在甲国不用纳税。 因此,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10万元
2023 08/25 10:27

m80258768 

2023 08/25 11:10
他问的是抵免额啊,抵免额应该就是40万吧

小锁老师 

2023 08/25 11:14
不是啊,这个是按照50的啊,两个项目的

m80258768 

2023 08/25 11:32
但是特许权使用费乙国高于甲国,也要算吗?

小锁老师 

2023 08/25 11:35
对啊,这俩也是需要合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