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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皮具计划在2022年中秋节展开促销活动,并提出:满500送100“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方案一:顾客买满500元,立减100元; 方案二:顾客买满500元,赠送价值100元的赠品,赠品与销售的商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假设:红星皮具所有产品均为自产,销售毛利率为30%(其中:成本结构为材料成本占总成本88%,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占成本12%,计算进项税时只考虑材料成本),不考虑其他费用,公司 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上面的条件测算两个方案的净收益以供总经理做出决策。(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 分别计算营业收入,销项税额,营业成本,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企业所得税,净收益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11/1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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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方案一: 营业收入=500*(1-30%)=350元 销项税额=500/(1+13%)13%=57.52元 营业成本=50088%=440元 进项税额=440/(1+13%)13%=50.46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7.52-50.46=7.06元 税金及附加=7.06(7%+3%)=0.7元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350-440-0.7=-89.7元 企业所得税=(-89.7)25%=-22.43元 净收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350-440-0.7-22.43=-112.13元 方案二: 营业收入=500(1-30%)=350元 销项税额=500/(1+13%)13%=57.52元 营业成本=50088%=440元 进项税额=440/(1+13%)13%=50.46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7.52-50.46=7.06元 税金及附加=7.06(7%+3%)=0.7元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350-440-0.7=-89.7元 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25%=(350-440-0.7)*25%=-22.43元 净收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350-440-0.7-(-22.43)=-68.23元
2023 11/1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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