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内资企业2018年度会计账面利润80000元,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申报缴纳所得税20 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某注册会计师年终审查,发现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业务内容如下:1)企业全年实发工资总额2116400元,并按规定的2%、14%和8%的比例分别计算提取并使用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2)自行申报应 纳税所得额中含本年度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2000元。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有税收滞纳金1000元,向其关联企业赞助支出30000元。(4)管理费用账户中实际列支了全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265000元,经核定企业全年的主营业务收人总额为65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m899124868| 提问时间:2023 11/1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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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3 11/16 19:30
暖暖老师
2023 11/17 08:02
国债利息免税,纳税调减12000
暖暖老师
2023 11/17 08:03
税收滞纳金纳和关联企业赞助支出纳税调增 1000+30000=31000
暖暖老师
2023 11/17 08:03
业务招待费扣除265000*60%=159000 65000000*0.005=325000 纳税调增265000-159000=106000
暖暖老师
2023 11/17 08:04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 80000-12000+31000+106000=205000 应交企业所得税 205000*25%=51250 补交企业所得税 51250-20000=3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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