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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为什么不和它一样呢?销售材料是其他吧,为什么不是其他应收呢?销售材料和出租包装物都是其他业务收入,那为什么销售材料的款是应收账款?而出租包装物的款就是其他应收款?我疑问就在这,这样搞一下子很容易把人搞乱,于是就有疑问了,像类似出租包装物这种记入其他应收款的还有哪些? "这个包装物的业务其实不是主营业务,就不是有应付账款的,很多就走了其他应付款的"按这个逻辑,那么材料不也应记入其他了吗?而现在规定是材料记入应收,或者应付,而不是其他,毕竟材料也不是主营,销售材料和出租包装物都是其他业务收入,所以,会让人感到矛盾

84784982| 提问时间:2024 01/2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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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人。 一个是资产类科目 一个是损益类科目 不一样的
2024 01/2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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