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们上个月发现有个异常发票,就在抵扣当月做了进项转出,补缴了税金和滞纳金,这个月报税系统又自动带出来让做进项转出,专管员让把已经更改的申报表再改回来,在本月进行进项转出,补缴的那部分税费必须要退税吗?能不能做留抵数?感谢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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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33277| 提问时间:2024 05/0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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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是否需要退税:这取决于具体的税务规定和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一般来说,如果上个月已经补缴了税金和滞纳金,并且已经正确进行了进项转出处理,那么本月不应该再次要求您补缴相同的税费。然而,如果税务局认为上个月的处理有误,或者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他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退税或重新补缴。 2.是否可以作为留抵数:同样,这取决于具体的税务规定和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已经缴纳的税费可以作为留抵数,用于抵扣未来的税费。然而,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2024 05/07 15:15
66833277
2024 05/07 15:17
针对这种情况老师有什么建议吗
朴老师
2024 05/07 15:24
按实际业务来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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