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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股东等比例减资,如果收回的金额低于净资产公允价份额,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要缴纳,依据是什么?谢谢! 例如:A公司2024年5月31日注册资本2500万(全部实缴)、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共1000万元,期末净资产3500万元(与公允价一样),股东由B公司(占60%)和自然人张三(占40%)构成。现两个股东决定等比例减资500万元,B公司收到减资款300万,张三收到减资款200万,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减资后B公司中与张三持股比例不变。请问B公司与张三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金额为多少?谢谢!

66466682| 提问时间:2024 07/0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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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各股东等比例减资,如果收回的金额低于净资产公允价份额,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股东是法人实体,那么他们需要依据所退出公司的资产总值,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而这部分资金将作为股东在企业中的投资收益来处理。 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当股东决定退出公司时,若该股东身份为自然人,则应根据其退股金额减去投资金额所得出的差额,按20%的比率计算并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本问题的例子中,B公司与张三均需要缴纳所得税。B公司收回减资款300万,而其初始投资为2500×60%=1500万,因此B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00-1500)×25%=300万元。张三收回减资款200万,而其初始投资为2500×40%=1000万,因此张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0-1000)×20%=160万元。
2024 07/03 14:25
66466682
2024 07/03 14:50
老师好!不懂了,现在收回的钱还没成本高,负数怎么会还有钱要缴呢,减资500万,税就要交460万,那也不符常理!请帮忙核实下到底是应如何处理?谢
朴老师
2024 07/03 14:57
对于各股东等比例减资,如果收回的金额低于净资产公允价份额,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股东是法人实体,那么他们需要依据所退出公司的资产总值,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而这部分资金将作为股东在企业中的投资收益来处理。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当股东决定退出公司时,若该股东身份为自然人,则应根据其退股金额减去投资金额所得出的差额,按20%的比率计算并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你提供的案例中,A公司的期末净资产为3500万元,股东B公司和自然人张三决定等比例减资500万元。B公司收到减资款300万元,张三收到减资款200万元。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B公司和张三的持股比例不变。 对于B公司来说,其收回的减资款为300万元,而其初始投资成本为1500万元(3500万元×60%),因此其投资损失为1200万元(1500万元-3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B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张三来说,其收回的减资款为200万元,而其初始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3500万元×40%),因此其投资损失为8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的投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张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张三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万元-1000万元)×20%=-160万元。由于张三的投资损失大于其收回的减资款,因此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其投资损失可以在未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中扣除。
66466682
2024 07/03 15:22
老师好,这是贵网上所说的注意事项,结合此题是否能一致?另外是否还要考虑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朴老师
2024 07/03 15:28
同学你好 是这样的 有分红要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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