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想请教一下这道题为什么转让所得不能扣除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留存收益



1. 从企业所得税法的原理角度
- 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是基于财产转让的基本原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转让财产的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 对于股权转让而言,财产原值就是取得股权的成本,而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并不是股权转让方的成本支出。
- 这些留存收益是被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成果,它们归属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而不是股权转让交易中的成本要素。
2. 从税收中性和防止避税的角度
- 如果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扣除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留存收益,可能会导致税收政策被滥用。
- 例如,投资者可以通过控制股权转让的时间和金额,以及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的分配方式,来操纵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 保持税收中性原则,即不因为税收政策而扭曲经济行为,要求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严格按照取得成本作为扣除项,避免因税收政策的不合理导致企业经济行为的变形。
3. 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角度
- 在会计处理上,被投资企业的留存收益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是,税务处理是基于税法的规定,而不是会计处理方法。
- 税法明确规定了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是为了保证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确定性。
2024 09/18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