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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周转率怎么计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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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3: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现金周转率的计算通常涉及三个关键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其计算公式为: 现金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 其中: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3.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应付账款 这个比率反映了企业从支付现金购买存货到收回销售现金的平均周期。数值越低,说明企业资金周转越快,运营效率越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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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什么是金融资产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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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主要在于合同条款是否要求企业在未来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如果合同规定企业必须支付固定金额(如利息和本金),则属于金融负债;如果企业没有这种支付义务,而是赋予持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则属于权益工具。 至于“金融资产”,它是指企业持有的、预期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金融工具。例如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通常代表企业对其他实体的债权或所有权,持有者有权在未来收到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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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怎么区分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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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是租赁会计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二者的区分如下: 1.定义不同:租赁负债是为取得使用权资产需要支付的金额,由于涉及跨年,分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和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使用权资产是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2.计算方式不同:租赁负债是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即承租人未来需支付的租赁款项按折现率计算的当前价值。使用权资产初始计量金额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等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金额关系不同:使用权资产可能比租赁负债金额小,因为使用权资产在计算时会减掉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经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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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购进的80%连续生产 为啥卖了60%可以全扣除呢 不应该是80%的60%可以扣除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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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消费税扣除规定是按领用数量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甲酒厂领用了本月购进葡萄酒的80%用于连续生产葡萄酒,意味着这80%已缴纳的消费税都可在后续计算消费税时扣除。 销售本月生产葡萄酒的6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这60%是销售比例,和扣除已纳消费税的领用比例无关。已领用的80%葡萄酒已全部投入生产,其已缴纳的消费税可全额扣除,而不是按80%的60%来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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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算什么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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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2: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2024年甲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王某本人逃避缴纳税款案件中,王某的行为涉及两个罪名: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王某通过联系乙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因此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逃税罪:王某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20余万元,占应纳税总额的13%,且其在2021年曾因逃税被税务机关两次行政处罚,因此构成逃税罪。 综上,王某的行为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税罪。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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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计算开发费用时,把这个竣工后利息支出的60万元?在开发后扣除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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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开发费用的扣除需要依据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及是否与清算部分的销售比例相关来判断。项目竣工后发生的60万元利息支出,虽不再计入开发成本,但它属于为开发F项目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并且已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配比原则”,如果利息支出是整个项目的利息,那么在计算可扣除的开发费用时,需按销售比例进行扣除。所以,这60万元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属于开发费用的一部分,在清算时需按销售比例计入扣除项目中。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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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向甲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为其核发土地使用证,但甲县政府以申请办证引起与黄某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为由立案,在组织王某与黄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双方的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决定,认定土地属于王某。黄某认为该土地使用权应确定由其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本案应由甲县法院管辖 B. 本案的审理对象是甲县政府为王某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 C. 黄某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 若王某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答案解释: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管辖、行政案件的审查及行政诉讼第三人。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管辖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所以选项A错误。 本题一直提的是县政府啊,怎么要以上级政府为被告?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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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本题中,甲县政府对双方的土地权属争议作出了认定土地属于王某的决定,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这里作出行政行为(土地权属争议决定)的是甲县政府,所以被告就是甲县政府。 而对于管辖法院,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管辖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所以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甲县法院管辖,选项A错误。这里是依据被告的行政级别来确定管辖法院,并非以“上级政府为被告”,而是因为被告是县级政府,所以适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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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作用有啥不一样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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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保证期间,是确认期间,即在这个期间债权人要确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没有确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就免除保证责任了;就不再受诉讼时效3年的限制; 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确认了保证人的责任,那么此时就有诉讼时效3年的问题了,债权人就可以在3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超过保证诉讼时效期间,那么保证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就不会胜诉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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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生产消费品,那些进项是可以在消费税组价中扣除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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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用于生产消费品时,进项税额的处理与消费税组价的计算是两个不同的税种问题,不能混淆。 1.消费税组价中不扣除进项税额 在计算消费税时,材料成本直接使用收购价格,不需要扣除进项税额。这是因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材料成本和加工费,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无关。 2.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时,可以按收购价格和适用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例如,若扣除率为9%或10%,则进项税额为收购价格×扣除率÷(1+扣除率)。这部分进项税额用于增值税的计算,不影响消费税的组价。 3.消费税组价的构成 消费税组价通常包括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如果委托加工,组价公式为: $$ \text{组价}=\frac{\text{材料成本}+\text{加工费}}{1-\text{消费税税率}} $$ 材料成本即为收购农产品的买价,不涉及进项税额的扣除。 4.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的流转税,主要在生产或委托加工环节计税;而增值税是多环节的流转税,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两者处理方式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5.总结 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用于生产消费品时,进项税额用于增值税的计算,但不参与消费税组价的扣除。消费税组价直接使用材料成本和加工费,不涉及进项税额的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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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中哪些税率会给 哪些税率需要记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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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中,需要记忆的税率有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车辆购置税税率;烟叶税税率;部分消费税税率(建议记卷烟、白酒、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印花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税率也存在不给的可能,需要记忆。 会提供的税率有消费税税率(虽提供,但部分建议记忆)、资源税税率、关税税率、环境保护税税率;税法一考试中土地增值税税率也会提供。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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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题选项E对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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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选项E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在退伙后,仍需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责任是法律对合伙企业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机制,无论退伙原因如何,只要该合伙人曾是普通合伙人,其责任属性不会因退伙而免除。因此,选项E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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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2024年6月10日将一张面值10000元,票面利率6%,期限30天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贴现率10%,出票日5月20号。甲按月计息,则甲公司将该票据贴现时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如何计算的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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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1: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将该票据贴现时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100元。以下是计算过程: 1.确定票据到期日: 出票日为2024年5月20日,期限30天,因此到期日为2024年6月19日。 2.计算票据到期值: 票据到期值=面值+利息 利息=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360 利息=10000×6%×30/360=50元 票据到期值=10000+50=10050元 3.确定贴现期: 贴现日为2024年6月10日,到期日为2024年6月19日。 贴现期=6月10日到6月19日,共9天(按“算头不算尾”计算)。 4.计算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360 贴现息=10050×10%×9/360=25.125元 5.确定银行存款金额: 银行存款=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银行存款=10050-25.125=10024.875元 6.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 财务费用=票据到期值-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10050-10024.875=25.125元 由于题目中提到“甲按月计息”,通常会计处理中会四舍五入,因此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25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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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应试指南142页解释一下,谢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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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是对这里的3个题目中的哪个题目哪个地方不理解,可以详细说下您具体的疑问,老师针对性为您进行分析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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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综合大题,怎样才能正确判断是否要用更正企业计算后的数据来进行正确的核算呢?比如税二模考三,第4大综合题1,为什么计算广宣费时候不用企业的收入减去国债收入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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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正确判断是否需要用更正企业计算后的数据进行核算,关键在于理解税法与会计处理的差异,以及收入的性质是否影响相关费用的计算基数。以下是判断要点: 1.区分收入性质 -如果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金收入、技术使用费等),通常作为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如果收入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收益等),通常不作为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2.关注税法规定 -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基于企业的营业收入计算的,而营业收入通常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等,根据税法规定可能享受免税或特殊处理,因此不纳入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3.结合题目背景判断 -如果题目中提到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等,通常应将其从营业收入中剔除,不作为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如果题目中提到的是技术转让收入、租金收入、使用权收入等,通常应将其纳入营业收入,作为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4.注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会计上可能将某些收入计入利润表,但税法上可能要求调整,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但不影响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税二模考三第4大综合题1中,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但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是营业收入,而营业收入通常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因此无需调整营业收入。 综上,判断是否需要用更正后的数据进行核算,关键在于理解收入的性质、税法规定以及题目背景,结合这些因素进行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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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应试指南143页11题,不是说3年内免税吗,为啥还是选D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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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选D是因为销售自产服装收入需缴纳增值税,服装设计服务如符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但该免税政策仅适用于“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自产服装属于销售货物,不属于“应税服务”范畴,所以销售自产服装的收入不适用该免税政策,仍需按增值税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而服装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如果该企业符合免税条件,且在免税期限内(3年内),则这部分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在2024年3月销售自产服装需缴纳增值税,而服装设计服务如符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所以答案选D。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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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万元为什么不用交销项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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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bai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电影海外发行权属于无形资产,该电影海外发行权授权给境外公司取得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53万元收入,符合上述向境外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的情况,所以不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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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一550题,第487题,b作业场所题目是一处超标1—3,一处超标7—9,为什么答案两处都是按1400元的税额计算的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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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时,需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B作业场所存在超标1-3分贝和超标7-9分贝两种情况,超标7-9分贝对应的税额1400元比超标1-3分贝对应的350元高,所以两处超标均按1400元/月计算。 此外,B作业场所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按照规定,这种情况要将该场所视为两个独立的单位分别计算税额。最终B作业场所应纳税额就是1400+14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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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两道题都是海南企业境外所得抵免限额适用税率不一样,22年真题是25%,练习题是15%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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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2年真题中适用25%税率,是因为计算抵免限额时,除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他企业境外所得抵免限额一律按25%法定税率计算,与境内适用税率无关。 2.2024年练习题中适用15%税率,是因为该居民企业属于海南自贸港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从事鼓励产业目录中的产业,符合“15%税率”的优惠政策条件。 3.因此,是否适用25%或15%税率,取决于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及自贸港鼓励产业的条件,与境内税率无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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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为什么用5%而不是9%,没有说是简易计税啊?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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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0: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这里是居民贾某出租门市房,属于个人出租不动产(非住房)的情况,所以计算增值税时适用5%的征收率,而不是按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9%的税率。这与是否为简易计税无关,是税法针对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特定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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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什么计算进项都是按照税率9%,辅助材料费用不应该是13%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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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辅助材料费用本身不是建筑服务或销售不动产,但在这种情况下,它被视为与建筑服务密切相关的费用,因此适用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9%,而不是按照一般货物的13%税率计算。所以承包行政单位室内装修工程收取的辅助材料费用按9%计算。而从丁企业购入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9%,所以按9%计算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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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计提比例5%,20年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4500万,应收货款23400元无法收回,全部确认坏账。20年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362000元,贷方发生额340000元。21年收回已核销欠款8000元,应收货款15000元无法收回,核销坏账。21年应收款借方发生额456000元,贷方发生额420000元,21年末应计提坏账?如何计算?答案为什么不考虑21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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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1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计算如下: -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1年借方发生额-21年贷方发生额) 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年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5%=4500/5%=90000 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90000+456000-420000=126000 -21年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126000×5%=6300 -21年坏账准备实际余额=2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21年发生额-21年核销额 2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4500 21年发生额=362000-340000=22000 21年核销额=15000 21年坏账准备实际余额=4500+22000-15000=11500 -21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6300-11500=-5200 2.答案不考虑21年末坏账准备余额,是因为题目要求的是21年末应计提的金额,而不是期末余额。计提金额是根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计提比例计算的应有余额,减去实际余额得出。如果实际余额大于应有余额,说明需要转回,即计提金额为负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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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C,为什么对他不服还向他提起行政复议呢,难道不是向上一级提起行政复议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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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则,复议机关应当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而不是该机关本身。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其上一级机关——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 因此,选项C的表述不符合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定,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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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计算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税额的时候,为什么购买计算机软件设备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不是要扣除和软件产品相关的进项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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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规定,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这里购买的与嵌入式软件产品生产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机器设备,属于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所以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不用按比例扣除和软件产品相关的进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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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土地增值税房企新房出售,可扣除的税金里不含增值税,怎么理解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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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8: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需要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增值税部分,调整后的收入才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 例如,若某项目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9%,那么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100÷(1+0.09)≈91.74万元,这91.74万元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既然收入已经是不含增值税的,为了避免重复扣除,可扣除的税金里也就不再包含增值税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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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的影响怎么算的,只看分录上的借方金额吗?销售费用为什么影响资产?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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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看分录里资产科目的发生额,借增贷减 销售费用一般不影响资产的,请贴出具体题目,谢谢合作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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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二最后冲刺8套卷,模拟试卷4,79题答案为什么+60+1.2+2+9-71.1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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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3: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工资、薪金总额60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职工福利费9万元,合计72.2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这些费用的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工会经费不超过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8%,职工福利费不超过14%),计算得出可扣金额为60*(2%+8%+14%)=71.1万元。因此,实际可扣除费用为72.2-71.1=1.1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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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出售的材料,应以预计售价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这句话对吗?不需要考虑销售费用?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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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3: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应为预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销售费用是实际销售过程中会发生的一项成本,因此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时需要扣除。如果忽略销售费用,会导致可变现净值的计算结果偏高,可能影响存货减值的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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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账载金额为什么是93万呀。账载金额非账载,不是100+100×0.13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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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3: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账载金额是企业在会计记录中实际记录的金额。在例题7里,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93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 从这个分录能看出,企业在会计记录中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是93万,所以账载金额就是93万。而“100+100×0.13”这种算法不符合该业务的会计处理逻辑,会计处理是按照库存商品成本80万加上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来确定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并非用视同销售的收入100万来计算账载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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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A公司和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A公司将土地入股。c公司为什么要交印花税和契税这不原存续体A持续存在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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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2: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合资成立,并不属于重组,不符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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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道题的E选项,几年都对?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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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2: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两个E选项都正确。 1.对于恒远公司的情况,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了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许可,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这是为了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等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的管理,防止虚假申请行为。 2.对于刘某的情况,如果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且刘某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这是对一般性虚假申请行为的处罚措施,目的是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两个E选项分别针对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都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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