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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什么计算进项都是按照税率9%,辅助材料费用不应该是13%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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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辅助材料费用本身不是建筑服务或销售不动产,但在这种情况下,它被视为与建筑服务密切相关的费用,因此适用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9%,而不是按照一般货物的13%税率计算。所以承包行政单位室内装修工程收取的辅助材料费用按9%计算。而从丁企业购入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9%,所以按9%计算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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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计提比例5%,20年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4500万,应收货款23400元无法收回,全部确认坏账。20年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362000元,贷方发生额340000元。21年收回已核销欠款8000元,应收货款15000元无法收回,核销坏账。21年应收款借方发生额456000元,贷方发生额420000元,21年末应计提坏账?如何计算?答案为什么不考虑21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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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1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计算如下: -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1年借方发生额-21年贷方发生额) 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年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5%=4500/5%=90000 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90000+456000-420000=126000 -21年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126000×5%=6300 -21年坏账准备实际余额=2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21年发生额-21年核销额 2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4500 21年发生额=362000-340000=22000 21年核销额=15000 21年坏账准备实际余额=4500+22000-15000=11500 -21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6300-11500=-5200 2.答案不考虑21年末坏账准备余额,是因为题目要求的是21年末应计提的金额,而不是期末余额。计提金额是根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计提比例计算的应有余额,减去实际余额得出。如果实际余额大于应有余额,说明需要转回,即计提金额为负数。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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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C,为什么对他不服还向他提起行政复议呢,难道不是向上一级提起行政复议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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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则,复议机关应当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而不是该机关本身。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其上一级机关——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 因此,选项C的表述不符合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定,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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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计算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税额的时候,为什么购买计算机软件设备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不是要扣除和软件产品相关的进项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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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9: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规定,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这里购买的与嵌入式软件产品生产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机器设备,属于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所以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不用按比例扣除和软件产品相关的进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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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土地增值税房企新房出售,可扣除的税金里不含增值税,怎么理解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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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8: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需要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增值税部分,调整后的收入才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 例如,若某项目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9%,那么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100÷(1+0.09)≈91.74万元,这91.74万元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既然收入已经是不含增值税的,为了避免重复扣除,可扣除的税金里也就不再包含增值税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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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的影响怎么算的,只看分录上的借方金额吗?销售费用为什么影响资产?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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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0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看分录里资产科目的发生额,借增贷减 销售费用一般不影响资产的,请贴出具体题目,谢谢合作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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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二最后冲刺8套卷,模拟试卷4,79题答案为什么+60+1.2+2+9-71.1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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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3: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工资、薪金总额60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职工福利费9万元,合计72.2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这些费用的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工会经费不超过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8%,职工福利费不超过14%),计算得出可扣金额为60*(2%+8%+14%)=71.1万元。因此,实际可扣除费用为72.2-71.1=1.1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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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出售的材料,应以预计售价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这句话对吗?不需要考虑销售费用?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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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3: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对。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应为预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销售费用是实际销售过程中会发生的一项成本,因此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时需要扣除。如果忽略销售费用,会导致可变现净值的计算结果偏高,可能影响存货减值的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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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账载金额为什么是93万呀。账载金额非账载,不是100+100×0.13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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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3: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账载金额是企业在会计记录中实际记录的金额。在例题7里,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93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 从这个分录能看出,企业在会计记录中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是93万,所以账载金额就是93万。而“100+100×0.13”这种算法不符合该业务的会计处理逻辑,会计处理是按照库存商品成本80万加上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来确定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并非用视同销售的收入100万来计算账载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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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A公司和B公司合资成立C公司A公司将土地入股。c公司为什么要交印花税和契税这不原存续体A持续存在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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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2: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合资成立,并不属于重组,不符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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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道题的E选项,几年都对?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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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2: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两个E选项都正确。 1.对于恒远公司的情况,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了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许可,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这是为了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等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的管理,防止虚假申请行为。 2.对于刘某的情况,如果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且刘某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这是对一般性虚假申请行为的处罚措施,目的是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两个E选项分别针对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都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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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模拟试卷二简答题31题(3)业务不得扣除的利息为何用20000十10000呢,没有到位的注册资金只有20000万元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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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1: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规定,不得扣除的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其中,借款利息额=借款额×年利率×时间。 前4个月(1-4月):未缴足注册资本额20000万元,借款额25000万元,借款利息额=25000×4%×4/12。代入公式后,不得扣除利息=(25000×4%×4/12)×20000/25000,这里借款额25000与分母的25000抵消,结果简化为20000×4%×4/12。5-8月:未缴足注册资本额10000万元,同理,不得扣除利息=(25000×4%×4/12)×10000/25000,借款额25000再次抵消,结果为10000×4%×4/12。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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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30是什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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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9: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持有丙企业30%股权,这30%指的是乙企业在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比例。也就是说,丙企业的净资产、净利润等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乙企业可以按30%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 在本题中,2024年丙企业净利润200万,乙企业按30%的持股比例,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为200×30%=60万元;丙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乙企业应分得的现金股利为100×30%=30万元。这也体现了乙企业按照这30%的股权比例来分享丙企业的经营成果。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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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为什么图中选项表达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当月不免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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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8: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部分免征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的部分仍需正常缴税。选项E销售货物、提供服务部分应该是免征增值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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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解析说因为账载金额900,所以纳税调整300是什么意思呢?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300*3/5=180万应纳纳税调减,最后应纳税额是1200-180=1020,因账载金额是900,所以应该纳税调增1020-900=120,我的理解对吗?如果对的话 那解析怎么是调增300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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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8: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对于纳税调整300万元的解释是,甲公司按出资比例应确认的所得为1200万元(2000×3÷(3+2)),而会计账载金额为900万元,两者存在300万元的差异,所以需要纳税调增300万元。 这里暂不考虑股息红利免税的纳税调减问题,解析中的300万元调增是基于按出资比例计算的应确认所得与会计账载金额的差异。而你考虑股息红利免税进行调减后得出调增120万元,这是在考虑了股息红利免税优惠后的进一步计算,与解析中单纯基于出资比例所得和账载金额差异做的纳税调整不是同一层面的计算。解析调增300万元是第一步调整,后续再考虑股息红利免税等其他税收优惠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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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550,239题第5小题,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啥不是0.78+1.09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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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简单地将0.78和1.09相加。 这是因为题目中涉及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针对不同业务或不同项目的,需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和规定分别计算,不能直接合并。 例如,0.78可能是某项业务中因不符合抵扣条件而产生的不得抵扣部分,而1.09可能是另一项业务中因其他原因产生的不得抵扣部分,两者属于不同业务,不能简单相加作为总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应按照题目中给出的计算方式和业务背景,分别确认每一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再进行汇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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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这题是啥意思?这都是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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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是在考查哪些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能更好反映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减少因收入波动导致的税负不均。 这些劳务报酬的区别在于适用的预扣预缴方法不同: 1.利用业余时间连续在一家单位做兼职财务取得的劳务报酬:通常不适用累计预扣法,一般按劳务报酬所得常规预扣预缴方法计税,即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4000元,减除20%费用,再按相应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2.正在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可以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演艺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没有相关政策表明其适用累计预扣法,所以不采用该方法预扣预缴。 4.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规定,扣缴义务人向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5.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同样,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支付佣金收入时,需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所以这道题答案选B、D、E。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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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A,“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句话是对的???不应该是向上一级吗?这个怎么是做出决定的机关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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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句话是对的。 解释如下: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的,属于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异议。 2.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则,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但“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属于对原处罚决定的执行措施,而非新的行政处罚。 4.因此,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其上一级机关。 综上,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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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550的487题,为什么基于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考虑事项2,基于利润计算但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就不考虑事项2了呢?(20-15)既影响了本年的应纳税额,也影响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那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利润不用加回(20-15)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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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所得税费用也是考虑了事项2的: 本期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0%×25%(事项2)+(200-250)×25%(事项3)-40×25%(事项5)-100(弥补亏损)=-117.5(万元);本期新增递延所得税负债=(320-292.5)×25%(事项1)+150×10%×25%(事项2)+20×25%(事项4)=15.625(万元)。所得税费用=96.875+(117.5-40×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所得税费用)+(15.625-10×25%)(新增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所得税费用)=217.5(万元)。 您说的20-15是预计退货音响改那个利润的金额,所以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不是调整20-15,而是像式子中那样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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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C选项乙公司为什么不加上代加工应该承担的消费税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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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6: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不承担代加工环节的消费税,是因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持有电子烟商标的企业,而不是代加工企业。在代加工业务中,正保公司(持有商标A)为乙企业(持有商标B)代加工B电子烟产品,这部分产品的消费税应由持有商标B的乙企业在后续销售环节自行申报缴纳。正保公司作为代加工企业,不持有商标B,因此不承担这部分的消费税。乙企业在将B电子烟销售给烟草批发企业时,需自行申报并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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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结转调整后为什么没有向后结转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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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6:07
#税务师#
同学你好 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300-500-20 这里的20 应该就是 2022年的【-2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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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550第486题,资料1,账面价值是420(560-560/4,比可回售金额430大),计税基础是480(800-800*2/5),那么确认可抵扣差异是60(这个60是不是包含了简直的因素?),然后是不是因为减值的递延差异已经在2021年核算过了,所以202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才仅仅减去20(折旧差值的部分),而不是减去6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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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抵扣差异60包含了减值因素。2021年末该专利技术发生减值,账面价值为560万元(800-800/5-80),计税基础为640万元(800-800/5),当时已对减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核算。 202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仅考虑折旧差异的影响。2022年会计折旧为140万元(560/4),税法折旧为160万元(800/5),折旧差异为20万元,所以在计算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去20万元,而不是60万元,因为减值部分的递延差异已在2021年处理过,避免重复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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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此题中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并没有形成内部交易,老师说直接用利润 减去 已实现的 实现多少减多少,但是这里没有摊销只有减值400,所以减去 已实现的400就行了,这为什么是+400-(2400-1200)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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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里“+400-(2400-1200)”的处理是正确的,原因如下: 1.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中,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2400万元vs.1600万元)。因此,在权益法下,黄山公司需要按公允价值调整甲公司的净利润。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部分(2400-1600=800万元),意味着甲公司未来会按公允价值进行摊销,而账面价值下原本没有摊销(因为使用寿命不确定)。因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会减少甲公司的净利润,即需要减去(2400-1200)的摊销影响。 2.减值损失的调整:无形资产在2×23年发生减值损失400万元,这是甲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会减少其净利润。因此,在调整后的净利润中,需要加上这400万元,以反映黄山公司应享有的收益。 3.综合调整: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导致净利润减少(2400-1200)=1200万元;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400万元,是实际发生的损失,需加回。 -因此,甲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为:5000-1200+400=4200万元。 -黄山公司按25%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4200×25%=1050万元。 总结: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和减值损失的处理,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甲公司净利润的变动,从而确保黄山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基于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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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印花税是否计入取得土地成本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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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印花税按照现在的规定,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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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事项7.合同约定分两年平均确认收入,那增值税纳税义务也应该分两年的嘛
陈诗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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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4
#税务师#
这个如果是实务工作中,要区分一下您的情况了 如果先开票,那么开票时就全额发生纳税义务了 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只是做题目,按题目直接按收入确认时分摊增值税即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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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事项2中,为什么不是差额征税,就算不是金融商品转让,也属于财产转让,也要按差额征税的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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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49
#税务师#
因为只有金融商品转让才适用差额征税,本题若属于非金融财产(如股权)转让,无差额征税政策,需按转让收入全额计税。
阅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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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这里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时候,为什么要减去本期发出的?公式里面都是期初的+本期购入的,并没有-发出的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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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是: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入库材料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不需要减去发出的差异和发出的计划成本。 但本题中存在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并且在发出时已经结转了材料成本差异,这部分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和计划成本就需要从计算中扣除。因为这些材料已经不再参与当月的差异率计算,它们的差异已经被提前结转了。所以在计算黄河公司2×24年10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要减去本期发出委托加工的A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对应的成本差异。 比如本题中,10日发出A材料400千克委托加工,这部分材料在发出时按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了成本差异,在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就需从分子分母中扣除这部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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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务师涉税实务万人模考3的两道题有疑问:图片1的,为什么是指不含税金额?不应该是含税的销售额吗?图2的,做错账的分录,用到的科目为什么不是本年利润,因为还在汇算清缴报告前发生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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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图片1中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金额,是因为题目中明确说明“假设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在税务处理中,如果题目没有特别说明,通常默认“销售额”为不含税金额。因此,可以直接乘以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无需进行价税分离。 2.图片2中,错账的分录没有使用“本年利润”科目,是因为该错账涉及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即使错账是在汇算清缴报告前发现的,如果其影响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就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最终影响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不是“本年利润”。是否使用“本年利润”科目,取决于错账是否属于当年的事项。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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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能解析一下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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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主要考查破产申请受理前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行为的撤销规定。 1.判断能否撤销清偿行为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2024年5月6日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债务于2024年7月1日到期,且甲公司在清偿时已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破产原因情形,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2024年11月7日)前6个月内,所以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分析各选项 -A选项:甲公司的清偿行为不是无效,只是在符合条件下可以被撤销,所以A选项错误。 -B选项:如上述分析,管理人的撤销请求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B选项正确。 -C选项:管理人应向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这是符合程序规定的,C选项正确。 -D选项:因为该清偿行为可被撤销,一旦撤销,所清偿的10万元债务就应回归为甲公司的破产财产,D选项正确。 综上,正确答案是BCD。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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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从公司的借款有借款协议,会被认定为分红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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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2
#税务师#
年底未规归还就要视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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