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试题回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LJ 2023/05/10 18:00:41 字体: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试题忆· 单选题】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收取的下列款项,不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是( )。

A.购买方延期付款支付的利息

B.随同高档手表销售收取的包装盒费用

C.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D.运输发票开给购买方收回的代垫运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包括在内: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出题角度】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难易度】中

【点评】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22年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辅导中均有体现:①方源老师基础班第4章第11讲【考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②方源老师习题班第4章第03讲;③方源老师串讲班第4章第01讲【考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④考试中心开通的考前摸底卷多选第6题。

方源老师基础班第4章第11讲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试题回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免费题库 等你来测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