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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处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10/28 13:41:19 字体: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处置

(一)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约定→√)

(二)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

1.普通合伙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约定→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定履行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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