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不可分物和可分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11/11 10:19:10 字体: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专业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提问:

1,不可分物和可分物是什么?

2,“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的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这个不懂,如果说债务的金额小于不可分的留置物,也要把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吗?

回复:

1.可分物:是指把物分割之后,不影响其经济用途或不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如布匹、粮食、石油等。水泥是可分物的,您可以把一吨水泥分为10份,并不影响水泥的使用的。不可分物是分割后会改变性能或价值的物。不可分物有两种:一是自然性质上不可分,如一辆汽车、一架钢琴等;二是依权利人的意思不可分,如在一定时间内不许分割的共有物。

2.是的,您的理解正确。

比如甲将该汽车送去修理,后不支付修理费,修理人可以将标的物留置。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