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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练习:公司章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鹿 2022/01/26 09:47:42 字体:

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找方法!以下由正保会计网校教务团队整理的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练习!快来练习吧!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

知识点:公司章程

(考生回忆)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事项有( )。
A、劳务出资
B、某人出国
C、公司解散
D、不设立股东会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D,一般的公司要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这些都是公司法直接规定的,公司章程不可以另做其他规定。
【点评】题目主要考查“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事项”。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劳务出资,是否设置股东会是公司法直接规定的,公司章程不可以另做规定。建议学员们简单了解。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专业团队整理、出题,旨在为考生打好基础,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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