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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28 11:57:25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项目

  1.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服务除外)范围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单位。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即征即退政策。

  4.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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