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与担保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 当事人关系:保证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由第三方(保证人)向债权人承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合同是在原始合同基础上增加的一种担保协议,由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承担对债务人债务的责任。
2. 义务性质: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即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相同的责任,保证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责任是从属责任,即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
3. 主债权与从债权关系: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主债权关系,即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而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从债权关系,即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无力履行,则再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总的来说,保证合同是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而担保合同则是在原始合同基础上增加的担保协议,二者在当事人关系、义务性质和主从债权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