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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每日一练:优先股的特殊性(2022.11.0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2/11/07 09:09: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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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以下情形中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B、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5% 

C、公司合并 

D、变更公司形式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 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评】本题考核 优先股的特殊性
1.
优先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2.
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支付的按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3.
表决权限制
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包括: 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有关内容;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 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发行优先股;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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