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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羊 2023/10/16 10:01:44 字体:

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来说,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做大量的习题。想要在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

单选题

某生活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条件。2023年1月份生活服务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进项税额为10万元。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份应纳增值税( )。

A、0.9万元  

B、4.9万元  

C、4.4万元  

D、5.9万元  

【答案】
B
【解析】
(1)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00×6%+30×13%-10=5.9(万元) 

(2)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10%=1(万元) 

(3)10月份抵减后的应纳增值税=5.9-1=4.9(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时间加计比例
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
2019.4.1-2019.9.30加计10%加计10%
2019.10.1-2022.12.31加计10%加计15%
2023.1.1-2023.12.31加计5%加计10%

【提示】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判定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单选题

某电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2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930万元,进项税额56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23万元,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某电信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270  

B、191  

C、219 

D、247  

【答案】
C
【解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930-560-100=270(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560×5%+23=51(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70-51=219(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情形一: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当月发生的,那么,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直接不包含该进项税额,也不用确认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情形二: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前月份确定的,如果确定时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扣减进项税额转出,应根据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情形三: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前月份确定的,如果确定时没有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扣减进项税额转出,也不调减加计抵减额。

单选题

某娱乐服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12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150万元,进项税额12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8万元;简易计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征收率为3%。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该娱乐服务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1.8  

B、2.2  

C、4.2  

D、0  

【答案】
A
【解析】
一般计税项目: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50-120-10=20(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20×15%+8=26(万元)
因为当期应纳税额20万元<当期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26万元,所以当期应纳税额为0。
加计抵减额余额=26-20=6(万元)
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60×3%=1.8(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0+1.8=1.8(万元)

多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B、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C、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D、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答案】
ACD
【解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单选题

关于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B、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同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C、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D、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单选题

位于天津市的某度假村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7月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36万元,进项税额为12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3万元。该度假村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万元。

A、19.80  

B、22.20  

C、22.80  

D、24.00  

【答案】
A
【解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7月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2×10%=1.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3+1.2=4.2(万元)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36-12=24(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4-4.2=19.8(万元)

单选题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选择差额纳税,符合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10月对外提供旅游服务,取得不含税旅游费收入400万元,其中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住宿费、门票费等不含税金额50万元;购入旅游巴士1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该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2.34  

B、3.06  

C、4.36  

D、5.40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项税额=(400-50)×6%=21(万元)。 
进项税额=120×13%=15.6(万元) 。
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15.6×15%=2.34(万元) 。
该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金额=21-15.6-2.34=3.06(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增值税加计抵减。需要注意业务发生的年份来判断适用加计抵减的具体比例。

时间加计比例
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
2019.4.1-2019.9.30加计10%加计10%
2019.10.1-2022.12.31加计10%加计15%
2023.1.1-2023.12.31加计5%加计10%

加计抵减计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比例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提示】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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