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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票据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9 16:35:00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综合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为支付工程款,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之后丙公司将票据金额变造为150万元,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支付货款。后丁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将该票据偷出,伪造了丁公司的签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戊公司以支付欠款。戊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辛公司,庚公司提供保证,但是未在票据上签章而是另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辛公司在汇票到期后第3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以上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若辛公司未按照规定发出追索通知,给前手戊公司造成10万元的损失,那么对于这10万元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2)辛公司是否可以向庚公司进行追索要求其承担票据上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3)辛公司是否可以向丁公司进行追索?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分别应当对该汇票的多少金额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5)辛公司是否可以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并说明理由。

(6)辛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是多久?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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