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现在是2015年注会备考阶段,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cpa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有( )。
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
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
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是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B选项错误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终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间停止”,就是“暂停”;后者的意思是“终点停止”,就是“结束”。两者不一样。D选项中,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无须对方同意。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