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伙人的除名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10/31 17:03:31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cpa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您开始准备2015年的考试了吗?一起来做题吧!

  单项选择题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没有按约定缴付

  C、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