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消费税抵扣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0/10/10 15:42:50 字体:

在备考税务师的时候,要拒绝玻璃心。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未达到自己的学习目标,或学习过程中困难重重的时候,不考虑排除万难,而是退缩,这种玻璃心要不得,心中要有一个信念:开始了,就要一直走到最后,一直到走出考场。

但话说回来,学习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可避免,网校答疑板不限次数专业答疑服务,可以帮助大家排除学习路上的障碍。

试题内容:

甲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2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1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2万元、优质费13万元;

(2)提供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1000公斤散装药酒,成本为13万元,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无同类药酒售价,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80瓶,以每瓶120元的不含税价格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散装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4个小题。

1、甲企业向烟酒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46.99

B.50.87

C.57.20

D.48.3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白酒1吨=2000斤。甲企业向烟酒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10+52+13)÷1.13×20%+22×2000×0.5÷10000=50.87(万元)

2、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万元。

A.1.67

B.1.76

C.1.37

D.1.8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的,按组价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2)÷(1-10%)×10%=1.67(万元)

3、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80

B.2.26

C.1.93

D.2.4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加工出来的瓶装药酒属于新的应税消费品,所以销售时需要缴纳消费税,另外消费税抵扣范围不包括药酒,所以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

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80×120÷10000×10%=2.26(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12

B.0.85

C.0.05

D.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散装药酒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再缴纳消费税。所以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0

提问内容:

消费税抵扣范围有哪些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具体参照在教材195页和196页。 教材内容如下(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包括:(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巳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祝您愉快。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