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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3/02/06 10:52:19 字体:

每日一练是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1月30日到2023年2月05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

练习时间:2023-02-04 做题次数:232 准确率: 13.33%

1、下列关于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被收购企业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B、被收购企业原有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应保持不变

C、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应保持不变

D、收购企业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E、收购企业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一般性税务处理条件下,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点评】本题考查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该知识点下,除了掌握上述解析内容外,其他内容参考如下:

(一)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2.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3.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3.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4.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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