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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09:37:3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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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口头形式

通过口头的意思表示,而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包括当事人之间直接面对面对话,或者通过电话等进行对话。

2.书面形式

行为人以一定的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书面形式还表现为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形式。

3.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

一般认为,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方可认为有效。

4.默示形式

是指以约定或者法定的一定作为或者不作为间接表示意思的形式。包括沉默与推定两种形式。

沉默形式是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又不用积极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不作为的默示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行为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推定形式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推定形式实际上就是通过行为人实施积极作为推定出行为人已经作出要达到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如购物人在商场交付货币可以推定行为人购买货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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