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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赠与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23 15:59:48 字体: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三章 债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三: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的特征: 无偿、单务、双方法律行为;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注意】具有 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不得撤销)。

  2.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法定撤销

赠与人
赠与人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②受赠人对赠与人
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受赠人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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