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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技术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23 16:14:17 字体: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三章 债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十:技术合同

  1.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2.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总算、一次总付;一次总算、分期支付;提成支付;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

  3.职务及非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
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1.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对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3.完成人享有以
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非职务技术成果
 
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4.技术开发合同——书面形式

技术开发合同

  5.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归改进人

  6.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2)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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