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成本法下,企业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核算。如果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存在差异,这个差异会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来反映。期末,“材料成本差异”科目需要进行结转,以调整材料的账面价值,使其接近实际成本。
期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步骤如下:
1. 计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实际成本 = 库存材料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 = 库存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 实际成本 - 计划成本
2. 如果是超支(即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为贷方余额,表示超支金额;如果是节约(即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为借方余额,表示节约金额。
3. 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结转到当期损益或相关科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完全成本法,可以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余额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如果采用的是变动成本法,可以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余额结转到“制造费用”或“营业费用”科目。
结转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根据企业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
贷:材料成本差异
通过这样的结转,企业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归零,以便在下一个会计期间重新开始记录材料成本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