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税收管辖权是一个国家对其居民所拥有的征税权力。这里的“居民”通常是指在该国居住或者具有该国国籍的个人或实体。居民税收管辖权意味着即使居民的收入来自于其他国家,该国政府也有权对其收入进行征税。这种管辖权是基于居民与国家之间存在某种关系,比如居住地或者国籍。
居民税收管辖权通常包括两种类型:
1. 居民个人税收管辖权:一个国家对居住在其领土内的个人或者具有其国籍的个人的全球收入拥有征税权。这意味着无论个人收入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获得的,只要个人被视为该国的居民,就需要向该国纳税。
2. 居民企业税收管辖权:一个国家对在其领土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该国的企业拥有征税权。这种管辖权意味着即使企业在其他国家获得收入,只要它被视为该国的居民,就需要向该国纳税。
居民税收管辖权与非居民税收管辖权不同,后者是指国家对外国居民或非居民实体的收入进行征税的权力。非居民税收管辖权通常基于收入来源地原则,即如果非居民在所在国境内获得了收入,该国可以对这部分收入征税。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现代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允许国家对那些与国家有紧密联系的个人和实体征收税款,以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然而,这种管辖权也需要在国际税法中得到合理的协调,以确保避免双重征税或税收逃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