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计算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额时,需要考虑税收协定。税收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为了协调彼此的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双重征税而签订的协议。对于非居民企业而言,税收协定通常会规定其来源国(即企业收入来源的国家)和居民国(即企业注册或实际管理所在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待遇。
在计算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额时,税收协定可能会影响以下方面:
1. 税收管辖权:协定可能会明确规定哪一国家对哪些类型的收入拥有征税权。
2. 税率:协定可能会规定一个低于普通税率的优惠税率,或者特定的征税条件。
3. 税收抵免:协定可能允许企业在其居民国享受税收抵免,以避免双重征税。
4. 预提税:协定可能会规定一个较低的预提税税率,适用于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
5. 常设机构:协定可能对常设机构的定义和征税规则有具体规定。
因此,在计算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额时,需要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来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和享受的税收优惠。如果不考虑税收协定,可能会导致企业被错误地征税,或者未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