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合伙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则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他们的责任通常限于他们各自的出资额。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征收的税。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包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工资、薪金、奖金、实物等。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层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合伙企业的收入和费用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和分担。如果合伙企业发生亏损,个人合伙人也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亏损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并需要按照规定保留相关会计记录和税务凭证。如果合伙企业涉及多个经营地点或者有非居民合伙人,还需要遵守相关税务管辖和信息报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