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通常不涉及货币性资产(如现金)的交换。在会计处理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2.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任何损益。
适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资产交换通常包括:
- 存货与存货之间的交换。
- 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交换。
- 无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之间的交换。
- 长期投资与长期投资之间的交换。
-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之间的交换。
- 存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交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换的资产中涉及货币性资产,那么该交易就不能完全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处理,而需要根据货币性资产的金额比例来确定是否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此外,如果交换的资产中有一方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而另一方是以成本计量的,那么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