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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关税的滞纳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5/09 13:51:10  字体:
在税法中,关税滞纳金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超过规定期限未向海关缴纳关税而产生的滞纳利息。关税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滞纳金起征点:关税法规定,关税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超过15日未缴纳的,从第16日开始计算滞纳金。
2. 滞纳金比例:关税滞纳金按照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
3. 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 = 滞纳税款 × 滞纳天数 × 万分之五

其中,滞纳天数是从滞纳金起征点开始计算的天数。例如,如果关税应在6月1日缴纳,但实际在6月15日才缴纳,则滞纳天数为14天(6月1日至6月14日)。

需要注意的是,关税滞纳金也有最高限额,即不能超过关税税款本身。如果滞纳金超过税款,只需缴纳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此外,如果关税由保证人保证缴纳,滞纳金也应由保证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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