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管辖权(Residence-based taxation)是指一个国家根据纳税人的住所来确定其纳税义务的税收管辖原则。在双重征税协定中,居民管辖权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避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收入进行双重征税。
当一个纳税人在两个国家都有住所或者满足两国关于住所的规定时,可能会出现双重征税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双重征税协定通常会包含一个“居民条款”(Residence clause),这个条款规定了当纳税人在两个国家都被认为是居民时,哪个国家拥有征税的权利。
居民条款可能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 双重居民:如果纳税人在两个国家都被认为是居民,协定会规定一个特定的标准来确定哪个国家是纳税人的“主要居住地”,通常是基于纳税人在哪个国家有更多的经济联系、家庭关系或居住时间。
2. 分割征税:如果纳税人在两个国家都有重要的经济联系和居住时间,协定可能允许两个国家各自对部分收入征税。
3. 税收抵免:如果纳税人在两个国家都被认为是居民,协定可能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其中一个国家已缴纳的税款作为在另一个国家应纳税额的抵扣。
居民管辖权在双重征税协定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防止逃税和避税。协定通常包括信息交换条款,允许缔约国之间交换纳税人的信息,以防止纳税人通过在两个国家都声称居民身份来规避税收。
总之,居民管辖权在双重征税协定中的作用是确保对纳税人的收入只征收一次税,同时防止双重征税和逃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