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是指企业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来判断和处理这种转换。以下是一些判断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基本原则:
1. 转换的定义:
-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 非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或管理的房地产,如办公楼、厂房、仓库等。
2. 转换的判断:
- 当非投资性房地产(如办公楼)被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如出租出去)时,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
- 当投资性房地产(如出租的办公楼)被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如企业决定自用)时,转换日为租赁期结束日或提前终止租赁的日期。
3. 转换的会计处理:
-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通常应当将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如果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将转换日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应当将转换日的账面价值作为非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4. 转换的后续计量:
- 投资性房地产通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 非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确保转换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如果转换涉及到多个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或者转换情况复杂,企业可能需要寻求专业会计人员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