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从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计量时,后续的收益分配主要是指如何确定投资方(即转换为权益法计量的企业)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即被转换为权益法计量的企业)的净利润中的份额。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根据其持股比例来确认被投资方的净利润中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具体来说:
1. 首先,投资方需要确定被投资方的净利润。
2. 然后,投资方需要根据其持股比例(假设为X%)来计算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即被投资方净利润的X%。
3. 最后,投资方将这一份额计入其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
例如,如果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20%的股份,被投资方当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元,那么投资方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为100万元的20%,即20万元。投资方将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这20万元作为投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权益法下投资方的收益分配不仅包括被投资方的净利润,还包括其他权益变动,例如被投资方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注入或进行利润分配等。投资方需要根据其持股比例对这些东西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