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申报债权需提交哪些资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6/01 18:03:10  字体: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以证明其债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个案情况而异,但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债权申报表:这是基础性文件之一,需详细填写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等)、债权金额、形成时间及原因等内容。
2. 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应提供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单位债权人则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债权发生依据的相关合同文本或者协议书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这些资料用于说明债权形成的事实背景,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服务协议等。原件需在审核时出示,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查。
4. 付款凭证或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此类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形式,用以证实债权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或对方已收到款项的事实。
5. 法律文书(如有):如果债权经过诉讼程序确认,则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关于确定债权的部分;如果是仲裁案件,则提交裁决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有助于证明债权真实性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其他辅助性证据,如往来邮件记录、聊天记录截图、证人证言等。

债权人应当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按时提交。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疑问,应及时与破产管理人沟通解决。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