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他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法律上的救济。首先,纳税人可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诉或投诉,要求纠正不当行为,并提供相关信息。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未能及时处理或者处理结果不满意,纳税人还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当纳税人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除了上述途径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救济:
1. 申请信息公开: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该机关书面提出信息公开请求,并说明所需信息的具体内容及用途。
2. 提起诉讼:对于经行政复议后仍不满意的结果,或者税务机关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信息,纳税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或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3. 举报与投诉:如果发现税务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侵犯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总之,在知情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纳税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效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