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中国税务法律法规,企业因未按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是不能计入企业的成本或费用中的。这是因为税收滞纳金被视为对纳税人迟延履行其纳税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旨在促使纳税人及时、足额地缴纳应纳税款。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指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税收滞纳金由于是因违反税法规定而导致的额外支出,并非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费用或成本,因此不符合可抵扣的成本费用范畴。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其他相关法规也均未将税收滞纳金列入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或者计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项目之中。这意味着企业即使支付了滞纳金,在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及税务申报时也不能将其视为可减除的成本或费用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税款缴纳义务,避免因迟延缴税而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支出。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滞纳金,企业需要正确处理会计账务,并在税务申报时依法合规地进行相关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