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另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群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其他民事活动,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事先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事后得到追认。
第三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群不能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以上就是我国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情况。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且注意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