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举证责任谁承担?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6/13 18:51:04  字体:
在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问题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税务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具体来说: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如果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其主张。例如,在主张已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或认为不应承担某项税收责任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提交相关财务凭证、完税证明等资料作为证据。
2.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的举证义务。比如当纳税人提出合理理由质疑税务机关提供的数据信息真实性时,或者对于某些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如成本费用扣除标准),税务机关需要承担进一步提供证据的责任。
3. 在实践中,双方都应当积极履行各自的举证责任,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如果一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则可能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总之,在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问题中,明确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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