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当事人不承担哪些听证费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6/14 11:36:01  字体:
在税务行政程序中,当涉及行政处罚时,如果当事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不承担以下几类听证费用:
1. 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组织听证所必需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场租赁费、设备使用费等。
2.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员及翻译人员(如需要)等工作人员因参加听证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餐费等也由行政机关承担。
3. 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为协助听证而进行的鉴定、评估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同样应由行政机关负责支付。

简而言之,当事人在要求举行听证的过程中,并不需要自行承担与听证直接相关的任何合理开支。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税收法治的信任和支持。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听证,则相关费用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此外,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要求或额外服务(如高级别专家鉴定),可能也会产生需要当事人支付的情况,具体情况应视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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