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当纳税人出现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情况时,税务机关有权依法采取一系列追征措施以确保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责令限期改正: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向其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欠税款及滞纳金。
2. 加收滞纳金:对于逾期未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加收滞纳金,直至税款全部缴清为止。这项措施旨在督促纳税人尽快履行纳税义务,并对迟延缴纳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3.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当有证据表明纳税人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追缴欠税时,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防止其资产流失。
4. 强制执行:若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具体包括拍卖、变卖纳税人财产以抵缴所欠税款及滞纳金等手段。
5.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将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此警示其他潜在违规者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 限制出境:对于存在较大金额欠税且未提供有效担保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提请公安机关采取措施阻止其离境,直至清偿完毕为止。
以上是税务机关在追征欠缴税款时可能采取的主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之前,税务机关都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纳税人也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主动改正错误,避免因违法而遭受更加严厉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