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维护行政纪律,预防和惩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具体来说,其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监督职能。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二,调查处理职能。对于发现的涉嫌违反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的行为,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预防教育职能。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道德修养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协调指导职能。在本级党委领导下,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五,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责。例如参与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等。
总之,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机构之一,在保障权力正确行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