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中,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可以通过多种民事权利救济方式进行维权。这些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协商解决: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或其他相关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成本较低、效率较高,有助于双方达成共识。
2.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协商未果或纳税人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指在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由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过程。
3. 提起民事诉讼: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通过协商和行政复议均无法解决问题时,纳税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通常适用于因合同纠纷、侵权损害等非税务机关直接行为引发的争议情况。
4. 举报投诉: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当处理情形,纳税人还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如税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其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并给予相应答复。
5. 行政赔偿请求权:当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造成损害时,受损方有权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这需要证明损失确实是由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所导致,并且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
以上就是涉税服务中常见的民事权利救济方式,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途径进行维权。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理性沟通和合法操作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