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权利主体主要包括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涉税服务机构和人员。具体来说:
1.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管理的执行机构,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依法行使征税权,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审核,并负责税收政策的解释与实施等。
2. 纳税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负有缴纳相应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他们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方式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同时,纳税人也享有知情权、申诉权以及获得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和支持的权利。
3. 涉税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专业的税务顾问等。这些机构或个人受托为客户提供涉税咨询、代理申报、税务筹划等方面的服务。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确保所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且符合客户的利益。
以上三类主体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下主要的权利义务承担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互协作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