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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确认标准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7/14 08:09:34  字体:
其他债权投资是指企业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选择进行后续计量的一类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这类投资,如果发生减值损失,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确认。

首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CAS 22)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每个报告期末对其他债权投资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所谓“客观证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未能按时支付利息或本金;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影响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等。

其次,在确定是否发生减值时,还需要考虑时间价值和预期信用损失。如果企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金额,则表明发生了减值。这里的“未来现金流量”指的是基于当前信息以及对未来事项的最佳估计所预测的、在剩余期间内将从该金融资产获得的所有可能的现金流入量。

一旦确认发生减值,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计算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即账面价值与预期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2. 将计算出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下。
3. 同时调整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少其至预计可收回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后续期间内如果之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得以恢复,并且这种恢复客观上与导致原确认该减值损失的事项有关,则可以将已计提的部分或全部减值准备转回。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总之,在处理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问题时,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估和确认,并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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