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当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如存货)进行投资时,应当依据该资产在交易发生日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其初始计量金额,并将其计入企业的相关科目中。
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如果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则企业需要采用估值技术来估计该存货的公允价值,比如参考类似资产的价格、成本法等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如果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确定公允价值时应更加谨慎,防止通过不合理的定价转移利润。
2.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无法可靠地计量存货的公允价值,则可以按照账面价值入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等税费问题,在计算其入账价值时也应将这部分成本考虑进去。
总之,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当以反映其真实经济价值的标准来确定其入账金额,从而确保财务报告能够准确、完整地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