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资产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它指的是企业打算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对于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在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的。
具体来说,当一项非流动资产或者一个处置组被企业管理层正式决定并有能力在当前财政年度内完成出售时,该资产或处置组应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旦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分类为持有待售,则应当停止对该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并且需要按照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两者之间较低者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后,如果后续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时(如企业决定取消出售计划),则应将其重新分类,并从次月开始恢复计提折旧或摊销。同时,对于之前由于停止计提折旧或摊销而形成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异,在转回时应当予以调整。
总之,持有待售资产在满足特定条件期间内是不需要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的,但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情况的变化,并及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