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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如何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7/22 11:26:39  字体:
投资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主要依据的是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不同的持股比例和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采用的核算方法也不同,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1. 成本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通常指持股比例低于20%),或者虽然持有超过20%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时,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外,否则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并且在后续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其账面价值保持不变。
2. 权益法: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通常指持股比例介于20%至50%之间),则需要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在每个报告期末应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将当期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或亏损按持股比例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在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分配时冲减应收股利。

总之,对于是否需要以及如何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关键在于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这要求企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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