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这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具体来说,在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企业应首先确定该金融资产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这里的公允价值通常是指市场上的活跃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估计的价值。如果取得了该金融资产的实际成本与公允价值存在差异,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实际成本至公允价值。
此外,企业在获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等的手续费和佣金),也应当计入初始入账金额中。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交易费用都会被纳入计算范围内的,只有那些与具体某项金融资产购入直接相关的费用才应该予以考虑。
总结而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等于该权益工具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加上与其获取直接相关且可以明确归属于该项投资的交易费用。这一处理方式有助于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信息。